中國科協辦公廳關于申報中國科協三峽科技出版資助計劃的通知
所內科研人員:
根據《中國科協三峽科技出版資助計劃管理辦法》,現將2013年度中國科協三峽科技出版資助計劃(以下簡稱“出版資助計劃”)有關申報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助對象
資助對象必須滿足如下條件:
(一)具有中國國籍的科技工作者及相關研究人員;
(二)申報人須為科技著作的著作權人。著作權人原則上不得多于3人。著作權人若為多人,申報者須為第一著作權人,并出具其他著作權人簽署的同意申報資助的意見書或委托書。
在滿足以上條件的基礎上,同等條件下優先資助45歲以下的青年科技工作者、中國青年科技獎獲得者和全國百篇優秀博士論文獲得者;優先資助科技工作者出版首部科技著作。
二、資助范圍
出版資助計劃資助的科技著作應為中文版,分中文版原創著作、中文版翻譯著作兩類。
(一)中文版原創著作
中文版原創著作應滿足如下條件之一:
1.基礎研究科技著作:研究成果在理論上有所創新或有積極意義,或在方法上有一定突破或改進,或在實驗上有新發現;
2.應用基礎研究科技著作:研究成果具有獨到見解或構成新穎體系,或在生產技術領域有較大應用前景或實用價值;
3.技術改造和產品研發科技著作:從事技術改造和產品研發的成果已得到實際應用,并取得顯著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4.科技政策研究著作:對推動科技進步、促進科技創新有積極的指導意義,有較高的學術水平;
5.科技史研究、科技文獻整理研究著作:對科學技術發展有重要的傳播價值和史料價值,有較高的學術水平;
6.高等院校教材:教育部重點出版規劃內的中文版理工科教材。
(二)中文版翻譯著作
中文版翻譯著作必須滿足如下條件之一:
1.國外有影響的能反映最新科技研究成果、最新科技發展動態的學術著作;
2.科技發展史上著名科學家經典的重要科技著作;
3.國外著名高等院校理工科權威教材用書。
三、申報要求
(一)基本要求
1.提出申報時,中文版原創著作須已完成初稿,中文版翻譯著作須提供原著及不少于原著1/3的譯稿。
2.科技著作版面字數原則上不得超過300千字,且內容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及相關法律法規。
3.申報的科技著作若為叢書,應按每冊科技著作的名稱分期分批單獨申報。
4.申報者每次只能申報資助一部科技著作,受資助的科技著作正式出版后,方可提交新的科技著作資助申報。
5.已獲得其他出版基金資助的科技著作不在本出版資助計劃的資助范圍之內。
(二)申報材料
申報者需提交如下材料:
1.《中國科協三峽科技出版資助計劃申報書》一式三份;
2.中文版原創著作初稿的全部打印文稿,以及相應的word電子文檔光盤;中文版翻譯著作不少于1/3已完成的翻譯稿的打印文稿,以及有關版權轉讓的必要信息;
3.所在學科兩位不同工作單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正職專家對申報人及其科技書稿評價推薦意見;如申報的科技著作為翻譯著作,其中一位同行專家針對原著內容的評價推薦意見,另一位外文專家針對申報人翻譯水平及翻譯著作書稿質量評價推薦意見;
4.反映科技著作書稿成果學術水平、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有關證明材料。
(三)報送方式
請于2013年10月12日前將申報材料紙質版和電子版提交至科研計劃處,由推薦單位簽字蓋章后統一寄送評審委員會辦公室。
四、其他
1.《中國科協三峽科技出版資助計劃管理辦法》請登陸中國科協網站(www.cast.org.cn)、中國科學技術出版社(暨科學普及出版社)網站(www.cspbooks.com.cn)查閱。
2.出版資助計劃評審結果將于2013年12月在中國科協、中國科學技術出版社(暨科學普及出版社)網站及有關科技報刊媒體公布。
聯 系 人:徐尚起
聯系電話:0431-85542269
附件:中國科協三峽科技出版資助計劃申報書
科研計劃處
2013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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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公網安備22017302000214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