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院長春分院系統單位黨委關于進一步嚴明清明節期間有關紀律要求的通知
各所站黨委、紀委:
2018年清明節將至,吉林省直屬機關紀委專門發出通知,對嚴明清明節期間有關紀律提出要求,現根據要求通知如下。
1.強化黨規黨紀教育,夯實黨員干部底線意識。各單位要深入開展紀律教育,增強廉政教育的針對性。一是深入學習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及省委具體規定,學習黨章準則條例等黨內法規,強化黨員干部組織意識和紀律觀念,自覺遵守廉潔自律各項規定。二是強化反面典型教育,用足用好反面教材,提高警示教育的政治性,結合中央紀委、省紀委近期通報的違反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例,大力開展廉政警示教育、以案釋紀,讓黨員干部知敬畏、存戒懼、守底線。三是結合清明節假日特點,以多種形式發信號、打招呼、提要求、明責任,重申紀律要求,教育引導廣大黨員干部嚴守黨規黨紀紅線,堅決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
2.嚴明紀律要求,堅決防止“四風”問題反彈回潮。各單位要把清明節期間糾正“四風”工作作為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的一項重要內容,動真碰硬、狠剎歪風,堅決防止“四風”問題反彈回潮。各級黨員干部要時刻繃緊廉潔自律這根弦,嚴守紀律和規矩,嚴禁使用公車或借用下屬單位及管理服務對象的車輛進行私人祭祀掃墓、外出旅游、探親訪友等活動;嚴禁變相公款報銷個人外出祭掃、旅游、探親訪友等活動產生的費用;嚴禁借節日之機濫發津補貼或福利等;嚴禁借祭掃之機搞隱秘聚會、違規吃喝宴請;嚴禁用公款為回鄉探親、祭祀掃墓的黨員干部提供餐飲住宿等接待安排;嚴禁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和各種有價證券、支付憑證、商業預付卡等;嚴禁組織或參與封建迷信活動;嚴禁奢侈浪費和各種變相的違規違紀行為。
3.持續傳導壓力,推動管黨治黨責任落到實處。各級黨組織要切實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把嚴明紀律要求與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進一步糾正“四風”,加強作風建設的重要指示精神結合起來,采取有效措施,層層傳導壓力,加強對落實“兩個責任”情況的監督檢查,督促各級黨組織認真落實管黨治黨責任,堅持從具體問題入手,強化日常監督,綜合運用好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對“四風”傾向性問題及時開展約談;對發生頂風違紀問題,發現一起、嚴肅查處一起,堅決做到不留情面、不搞例外。黨員領導干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干部要以上率下,以身作則,加強對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的約束,自覺抵制不良風氣,積極倡導移風易俗、文明祭掃新風。
4.強化監督執紀問責,持續保持高壓態勢。各單位要準確研判本單位存在“四風”問題的薄弱環節,緊盯“四風”變異、復發問題,從嚴開展節假日期間作風建設監督檢查。要密切關注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新動向新表現,緊盯出入私人會所搞隱秘聚會、在單位食堂違規公款吃喝宴請等違紀行為;要加強公車監管,除值班值守應急工作用車外,其他車輛一律定點停放、封存管理,嚴肅查處違規公車祭祀、出游及其他公車私用等“四風”問題;要暢通監督渠道,利用電話、網絡、信訪等多種渠道,為群眾舉報“四風”問題搭建暢通高效的監督平臺;要堅持從嚴執紀,對節日期間出現的“四風”問題,一律按照頂風違紀論處,查處一起,通報一起。各單位要及時、如實報告本單位節日期間的重大事項、重要情況、敏感問題。
各單位要及時報送節日期間糾正“四風”工作情況。
中共中科院長春分院系統單位工作委員會
2018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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