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申報第四屆吉林省專利獎的通知
所內科研人員:
根據吉林省市場監督管理廳和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聯合下發的《關于開展第四屆吉林省專利獎評選表彰工作的通知》,現組織申報第四屆吉林省專利獎。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獎項設置
省專利金獎不超過10項、銀獎不超過20項、優秀獎不超過30項。
二、評選條件
申報省專利獎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申報單位應為吉林省行政區域內登記注冊并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專利權人;專利權人為吉林省內戶籍自然人的,應由省內實施單位申報。
(二)2021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權公告日為準)被國家知識產權局授予的發明、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專利權(含已解密國防專利,不含保密專利),且該專利權有效。
(三)專利及其產品符合國家和吉林省的相關產業及環保政策。
(四)專利創新性強、技術水平高或者設計獨特,轉化實施后取得顯著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或生態效益。
(五)專利權屬明確,無法律糾紛,全體專利權人均同意申報。
(六)未獲得過中國專利獎或省專利獎。
三、申報材料及要求
(一)申報材料。
申報省專利獎應當提交《吉林省專利獎申報書(發明/實用新型)》(見附件2)、《吉林省專利獎申報書(外觀設計)》(見附件3),同時提交以下材料:
1.申報專利的專利證書、專利授權公告文本掃描件。
2.申報單位法人證書掃描件。
3.申報單位為非專利權人的,需提供專利權人同意申報的證明以及對專利享有合法實施權的材料。
4.外觀設計專利應提供產品的實物照片。
5.專利實施所產生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或生態效益的證明材料(如專利權人或實施單位財務部門出具的經濟效益證明等)。
6.針對該專利采取的保護和管理證明材料。
7.申報專利為特殊產品的,應當提供省級以上有關部門出具的市場準入證明材料。
8.征求有關部門意見。按照《吉林省評比達標表彰活動管理實施細則》有關規定,申報單位應征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稅務、市場監管等有關部門意見;申報單位項目的發明人(設計人)應征求公安等有關部門的意見,發明人(設計人)為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還應按照管理權限征求組織人事部門、紀檢監察機關意見。
9.其它相關證明材料(如獲獎情況等)。
(二)具體要求。
1.相同發明人或設計人,只限申報一項。
2.一項專利只能作為一個項目申報。
3.申報材料一式2份A4紙打印,按申報材料所列順序裝訂成冊,所有項目的電子件存儲在U盤中,用標簽標注推薦單位名稱。
4.推薦函(見附件4)。紙件(加蓋公章)和掃描件(PDF格式)各1份。
5.申報項目電子版資料1份,每個推薦項目包含:(1)吉林省專利獎申報書(Word文檔);(2)圖片、照片、獲獎證書、項目應用證明等材料掃描件(如果填寫經濟效益數據,需提供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參評專利經濟效益專項審計報告或相關證明材料),以上材料應嵌入一個PDF文檔,不超過20M;(3)專利授權公告文本。
6.研究所接收申報材料截止日期為2022年7月25日,科研處統一審核報送省專利獎工作組辦公室。
四、獎勵表彰
依據省政府審定的《第四屆吉林省專利獎評選表彰工作方案》,省專利獎擬獲獎項目公示期滿無異議,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市場監管廳(省知識產權局)共同提請省政府批準表彰,對獲獎項目頒發證書、獎金。對獲省專利金獎項目,每項獎勵20萬元;獲銀獎項目,每項獎勵10萬元;獲優秀獎項目,每項獎勵5萬元。獲獎單位制定合理的獎金分配方案,用于獎勵發明人(設計人)和補充研發經費,在本單位公示無異議后報省專利獎工作組。
附件:
1.吉林省專利獎工作組及辦公室成員名單
2.吉林省專利獎申報書(發明/實用新型)
3.吉林省專利獎申報書(外觀設計)
4.推薦函
聯 系 人:黨現什
聯系電話:85542291 13341491301
科研計劃處
2022年7月13日
附件下載:
吉公網安備22017302000214號